
“特侦组去年9月起诉陈前‘总统’侵占机密外交款项,台北地院一审宣判扁无罪。台北地院庭长黄俊明表示,因无证据证明扁公务侵占,因此判决无罪。黄俊明表示,外交机密费,检察官无法提出证据,让庭上相信扁领取的机密外交款项还有剩余,也没证据证明剩余的钱流到了陈致中的帐户,故判决扁无罪。”——联合报
轰动华人世界的陈水扁系列案宣判,被告人陈水扁所涉“机密外交案”证据不足,判决无罪。这样的结果的确让很多人感到以外,甚至不仅是意外,而是愤怒! 因为,陈水扁案已经超出了司法领域,作为一个政治人物,一旦陈水扁出狱,本已经淡出人们视野的昔日“政治明星”陈水扁就又回来了。陈水扁被关进去后,这两年活跃在政坛上的精英们颇为恐惧的“谈扁色变”的时代又有可能再重来一遍。无疑这是具有光明前途的政治家们所不愿看到的。
但台湾号称已然建立民主制度,因而没有一个政治家敢于承担政治审判前领导人的“历史罪责”。如果说相信司法,那么对于法院今天的判决就应该认同,毕竟现在是国民党执政。如果无论如何就是不相信司法判决,那就只有走政治审判的道路。不过,一旦采取政治行动后,马英九及国民党阵营估计2012年会输得很惨。背离游戏规则的人历来不会有好下场。这会给民进党加分,也就是说无论陈水扁是否出狱,宣判无罪后,民进党都是赢家!
同样的,单就陈水扁公民身份而言,如果不被剥夺“公权”,参选2012没有不可以,况且陈水扁早已退出民进党,已然是无党派人士,不受党章等提名规定的限制。但参选归参选,至于能否拿票或拿多少票那自然是另外一回事!也就是说,法律没有禁止其参选,他就有希望。